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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创新,伦理先行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深刻改变世界发展的面貌和格局,科学新发现、技术新突破在造福人类的同时,伦理风险和挑战也相伴而生,给科技创新带来负面影响。习强调:“科技是发展的利器,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。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、社会风险、伦理挑战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、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。”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,如何引导科技向善成为一道必答题。不久前,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科技伦理原则、治理体制、制度保障以及审查和监管等方面就健全科技伦理体系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作出全面、系统部署。这是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文件,标志着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步入系统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
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,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、五中全会都对此作出了重要部署,网络安全法、生物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陆续颁布实施,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一定进展。但不容忽视的是,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起步较晚,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、制度不完善、领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,已难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。因此,构建覆盖全面、导向明确、规范有序、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。我们要从国家科技自立自强、统筹科技创新发展和安全治理的高度出发,按照《意见》的相关部署,立足国情,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、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,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,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,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。